据报道,4月29日(采访时间),福建邵武,女子因叫“小弟”自卑三十多年,自述瞒着父母改名后宛如新生:“以前父母不让改,结婚后改的,改名顺利得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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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改名难 难在哪里?
近期,河南女孩芃芃(原名“招弟”)改名成功的故事引发网友关注,越来越多的“招弟们”通过社交平台讲述了自己的改名经历。一方面,因为“招弟”这样带有明显重男轻女色彩的字面意思,这些朋友在求职,社交中总会遇到别人的白眼和不公;另一方面,因没有统一标准,对“招弟”这类名字的改名申请,大部分地区倾向于严格对待,且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在一些地方这种改名依然困难重重。
时值今日,为什么人们对这样的名字还抱有歧视的态度?女性社会地位的显著提高,重男轻女的倾向得到明显改观,但一些名叫“招娣”“引娣”“来弟”的年轻女孩,从学校到社会仍会饱受名字之苦——这样的名字不仅叫起来不好听,有时还会给她们带来一些心灵伤害。女孩们的改名之路为什么还那么艰难?现代社会应该对每个人保有怎样的善意呢?
名字不但是一个人的符号 更是一生的自信
俗话说:“赐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一名”,赠予孩子一个好的名字比“千金”来得更有意义。北京文化学者,青年作家侯磊介绍说,古代取名用女字旁加一个弟的“娣”很平常,这个字本身有专属的意思,取名用它也符合农耕社会的基本期许,但到了今天就不合适了:
侯磊:
人的名字本身就是人的一个代号,一个称呼。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每个名字每个人的名字都被赋予了非常好的各种各样的寓意和父母对这个孩子的期待。所以中国自古以来是非常看重给人起的名字的。古代人起名字肯定起这种好听的名字,用这种美妙的字的寓意。
至于“娣”这个字,在字典上的解释是古代称丈夫的弟妇为娣,弟媳妇、弟妹的意思,古代有的时候姐姐称妹妹也叫“娣”。所以原本这就是古代的一个字,然后在方言里面也有。
中国自古以来农耕文明,农耕文明肯定是希望多生儿子,再多生儿子有劳动力,那么就只希望从生儿子的角度来叫一个这样的名字,招娣啊、引娣。在古代看来是很平常的事儿,这个就是寄托了这个人家他对儿子的希望,因为这个“娣”和弟弟的“弟”同音,(意思是)希望来招来一个男孩,所以就起到了这样的一个字。
但是我们现代化的社会人的观念在变了,都这样叫的话,那很明显还有这个重男轻女的意味?这样就太不文明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人们会不喜欢这个字,人们觉得现在都觉得再这样叫太土了,太重男轻女了,也希望这个社会向着美好的更文明的方向去发展去改变。
通过数据统计可以发现,原来这类像“招娣、来娣”的名字除了 40~60岁的相对于年龄偏大的人群,竟然还有不少30甚至20岁的年轻人也有这样的名字。着实是让人意想不到。在如今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中,这些带有传统意味的名字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也让背负这些名字的女生们感觉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这些朋友背着这种名字,小时候在学校,老师和同学时不时地取笑,长大了求职、社交也容易减分。北京文化学者侯磊说,中国人取名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很有讲究,不该被世俗的陈风陋习影响:
侯磊:
一个人的名字,尤其是中国人的名字,它不仅代表了含义,还能展现出时代风貌。我们想古代人的名字,就都有各种的文雅,各种的忠孝节义,然后那些梨园行的人唱戏的人,他好多名字里面就更风花雪月一点,一看这个名字就像起的像戏班似的,这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风俗。
50年代的人就都是国庆、建国、建军、等等,就都是起这样的名字。80后的名字,往往流行单字的,据说现在90后00后的那个名字就更有意思了,都是什么子萱、子豪啊等等的这些名字,一看就都是爱情小说里的。所以也可见这个名字真是挺能反映时代的。在今天看来,现在很多人都在给孩子起4个字的名字了,所以就是取怎样的名字那完全是这个孩子的父母来定,这一家人来定。
孩子长大以后觉得不喜欢的话他也可以改,甚至像搞写作搞艺术的起个笔名、艺名一类的,关键问题是你的名字可以改,但是这种重男轻女的心理,这种不文明的思维方式能不能改?这个才是最关键的,所以我希望不要说我们这些招娣、引娣这些名字全改了,但是人们心里边还是想盼着一定要生男孩。就还是非要想着这种的观念,那才是最悲哀的。
“招娣们”的心灵受到着来自社会不同侧面的负面影响。虽然也许是极个别的现象,但落在每个个体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这些陈旧落后的习惯和风气,应该从心理的层面就被摒弃和淘汰。心理专家汪冰说:
汪冰:
说到“招弟改名难”的问题,不由让人想到了,还有另外一群女性被取名为“胜男”,无论哪一种取名方式,都是证明了我们内心不愿意接受自己有一个女儿不接受的原因。无外乎就是所谓的重男轻女,形成重男轻女的观念,可能涉及到所谓的历史、文化、地域,甚至包括家庭的养育过程。
作为一种存在已久的思想观念想完全消灭,我觉得是非常困难的,但这不等于我们什么都不能做。我认识了一位女生,她从小就感受到家里这种重男轻女的氛围,她的弟弟永远拥有父母无限的宽容,无限的支持和妥协以及所有的好东西,比起招娣,我想它的功能更像是大家说的“扶弟魔”。父母从小就灌输要他照顾好自己的弟弟,但是他后来跟我说啊比起父母的重男轻女,他更难以接受的是父母不承认自己的重男轻女,永远都跟他说唉我们没有专门照顾你弟弟,那是因为他年纪比你小。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比起偏见本身更让人气愤的,或者说更难以改变的,是对偏见的习以为常和无知无觉。
改名难 但并非无法可解
对于当事人而言,摆脱姓名问题带来的困扰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改名,然而这条路谈何容易。对于姓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但法学专家表示,民法典不能作为姓名登记的直接依据。北京谛诚律师事务所孙曦律师介绍说:
孙曦:
有关公民自然人自主改名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姓名权有着如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有权选择自己的姓名,有权依法改名。目前我们国家部分地区的派出所对于户口本里登记的姓名,他的依据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执行户口登记条例规章的内容,应该进行适度的调整,调整之后的规章内容或者新一版的意见,应该和民法典有关姓名权的规定与吻合。
另一方面,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对改名字的问题也有相应规定。因此,各地针对姓名修改倾向严格对待。简单地说,就是相关行政法规没跟上民法典的步伐。对于起名不当给当事人带去的影响不亲身经历我们很难完全体会,但这个问题并不是无解的。北京市政协委员,资深律师刘凝谈了他的观点:
刘凝: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纲领性的法律,具有除宪法之外最高的法律权威。在民法典公布以后,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定位,依法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那么公民的姓名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管理的,那么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公安机关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应该落实自然人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这种姓名权。
我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一个底线。也就是说公民在起名或者改名的时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上公民就可以自行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制定实施细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那么是否改变自己的姓名是公民的权利。
当然了,公民在实施自己的姓名权的时候,那么也要考虑社会管理的便利。如果频繁的变更姓名,会引起社会管理的混乱。所以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时候,要平衡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管理的便利和可行性。
在这个原则之下,我想一般情况下,公民变更自己的姓名应当允许,但是变更的次数,变更的理由可以予以一定的限制。具体的这个界限在哪?可以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时候征求公众的意见。
正当改名不该艰难 现代社会应会表达善意
像“招娣,来娣”这样,字意里明显鄙视女性,指向的是一种落后的性别观念,代表的是与现代社会完全不相符的价值观。各地应及时检视相关行政法规,让户政管理相关规定尽快跟上民法典精神。与此同时,不妨适时研究姓名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姓名法。
每个个体承担的都是百分之百,现代社会应当给予每一个人应有的善意。人们不应带着偏见看待这个世界,把主观的错误观念强加给其他人,心理专家汪冰说:
汪冰:
这个世界上偏见最深的人就是认为自己毫无偏见的人,这种偏见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用自己的往往是非常主观的价值判断,来作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包括人群的分类标准,而且可能是绝对标准不再更改,而且我们带着这种偏见,还会不断的过滤证据,选择有利于证明自己偏见的论据。
当一个人不能觉察和反思的时候,他有可能最终就活在了自己偏见的世界当中,再也走不出来了。那反过来我们该如何消除偏见?无论是与性别有关的还是与性别无关的,当我们用所谓的女性或者男性,老人或者孩子这样的标签来代替一个群体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就对这个群体的每个人都去人格化了。
要想改变偏见,我觉得就要去了解这个群体的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人同此心,很多所谓的不理解,原来只是因为不了解,当然消除偏见除了觉察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叫做动机,就是我们愿不愿意放下自己对他人的成见。换句话说放下偏见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如果我们能够改变自己,对待他人的偏见,实际上我们就会让这个社会也变得更加的宽容。比如重男轻女,不光让女性饱受歧视和偏见之扰,另外一方面男性也相应承担了巨大的压力,比如我们常说你要活得像个男人,这往往就意味着必须承担一切,不能轻易的流露自己的情感,男性同样也是性别刻板印象的受害者。
审视和减少自己内心的偏见还会有一个好处,会让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去认识这个世界的多元性,也拥有更好的人际关系,更多的朋友。估计没有人愿意和那些总喜欢对他人指指点点,说长道短的人做朋友。我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与他人交往的时候先照镜子看看自己,然后再问问自己,如果我是坐在对面的那个人,我希望受到怎样的对待?